通知內容如下:1。對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壹住房的,減半征稅,即按2%的稅率征收;
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壹住房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個人購買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住房,不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即按4%的稅率征收契稅。
二、調整後的政策由2010調整為10。凡在2010,10,1之前已簽訂購房合同,並在2010,12,31之前到財政部門申報確認的,仍按原政策執行;2010、10、1(含2010、10、1)之後簽訂購房合同的,以調整後的政策為準。
淮南契稅調整直指“第二套房”
此次契稅調整中,首套房沒有變化,即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仍為1%。之前契稅規定中的“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按總房價的2%征收”改為“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壹住房的,減半征稅,即按2%征收”
契稅調整明確劃分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界限,即所有不符合首套房條件的房屋,無論房屋面積大小,均按4%的稅率征收。
契稅調整前,80㎡總價30萬元的第二套公寓契稅應繳納1%,目前為12000元,按4%繳納;100㎡第二套房,總價40萬元,按總額的2%繳納契稅。但按照目前4%的執行,需要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