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65周歲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居住證明、收入證明、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購買住房合同或協議,並且借款人可以支付符合規定的首付款;
3、貸款人的職業穩定有持續穩定的經濟收入,且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經辦理銀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5、需在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通過自然人生家庭理財卡辦理貸款支用和償還等結算業務;
6、符合房貸辦理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四條
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條
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壹)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六)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