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房東出租場地,那麽,要請房東拿出有效的產權證,根據產權證,對房屋的建築面積、結構等情況進行檢查,避免張冠李戴,以假亂真。如果是租賃者轉讓餐飲,必須請房東出面***同商議,分清楚哪些東西是房東的,哪些東西是租賃者的,三方當面清點,出具文字憑據,簽字畫押,方可深談。
2、不要單方面只聽信“轉讓者”的話,有條件的話,應該到房產、消防、公安、環保、街道等部門了解壹番。另外,餐廳周邊的老百姓對餐廳經營什麽態度至關重要。壹方面,周邊百姓是未來的消費準顧客,忽視不得;另壹方面,百姓現在的環保意識、維權意識非常強。百姓不滿意,上訪、訴訟、上門爭辯、媒體曝光都有可能出現。
3、要親自到自來水公司、電業局、環保局、煤氣公司、供熱公司等單位了解水費、電費、環保費、煤氣費、供熱費的繳納情況,如果未繳清,請轉手者將剩余部分繳納完畢,並將交費發票出示,看清確認後復印留存,妥善保管。停水停電停氣,無論停哪壹樣,都無法營業。
4、親自到工商管理部門、稅務部門了解工商管理費、應繳納稅款是否繳納完畢,有否罰款,如果有的話,請轉讓方到相關部門繳納完畢,並將相關票據復印留存,妥善保管。工商管理費、應繳稅款屬國家強制征收的項目,如未交齊,有可能面臨營業執照作廢、停辦營業執照、罰款等相應處罰。
5、要將以往與餐飲有關的單位、人員聯系到,通報餐飲租售情況,盡可能查清餐飲的工資、貸款、擔保、抵押、應付賬款和經濟糾紛情況,分清責任,避免在以後的經營中發生糾紛。因為在轉讓酒店時,很多員工跟著壹起“轉讓”,所以壹定要分清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