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段出任中國宰相後,因為國家資金短缺,急需用錢,無奈的段選擇了向日本借錢。短短壹年時間,他向日本借了5億日元,其中包括礦業、交通、電信等8筆貸款,共計6543.8+045億日元。然而,日本人壹借錢給他,段就開始裝傻,和日本人捉迷藏。
日本政府兩年來壹直要求還債,但壹分錢也沒收到。當時,負責解決段貸款問題的公務員不下20人,監督段政府還款。在日本人這麽長時間不還貸款的情況下,只能選擇另尋出路,只能選擇利用合同中的附加條件,也就是實現抵押。日本人拿不回自己的錢,也不打算就此罷休,於是希望段幫他們拿到附加條件的抵押,即吉惠鐵路、黑龍江的森林、金礦等
但段還是不停地推脫。最後,當日本再次向中國派遣特使時,段已經下臺,擔保人也已死亡,日本人只好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