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安局下屬的車管所管理,屬於事業單位。
車管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登記、變更、轉移、抵押和註銷登記,機動車駕駛證申領、更換、換發、驗證以及受理其他與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業務。
車管所駕駛證業務
(壹)駕駛證接受崗位職責
1.受理駕駛證業務申請,審核申請人身份證件、體檢結果和駕駛證準駕車型資格。
2、查詢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確認申請人是否已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未滿兩年、駕駛證被依法吊銷未滿三年、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以及申請人累計記分情況。
3.手續齊全符合規定的,將申請人相關信息錄入電腦。
4.為申請人頒發考試預約證書。
5、核發《駕駛技能合格證》。
6.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7.保持辦公環境整潔,保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