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銀發[2065 438+05]305號和銀發[2065 438+06]26號文件規定,限購城市首套房、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於3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於40%。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即從未購買過住房)。根據國家政策,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對有住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無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無住房貸款記錄或相應住房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住房貸款未結清的,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
擴展數據:
東莞買房的相關要求規定:
1.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預售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不得以認購、預約、搖號、投資理財、發行貴賓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任何具有預售性質的費用。
2.對已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10日內壹次性公開全部待售房源及每套房源價格,嚴格按照備案價格銷售。
3.加強商品房預售常態化檢查。壹經查實,對存在違規銷售、捂盤惜售、捂盤惜售等違法行為的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東莞市人民政府-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壹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