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黔教辦助函〔2020〕92號》文件精神:根據基層就業形勢和基礎設施等變化的實際情況,為推進脫貧攻堅工作,引導高校畢業生到我省最貧困、最需要人才的艱苦邊遠地區就業,以下幾類人員不再屬於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範圍:
1.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全部免除學費政策的省屬高校畢業生;
2.中央部屬院校、省外非部屬高校、各市(州)高校到我省基層就業、服務的省屬高校畢業生;
3.2005年以前畢業的省屬高校畢業生;
4.2006年-2008年到基層參加五大項目無貸款的;
5.2006-2008年畢業參加“五大項目”下基層服務,超過畢業生就業過渡期兩年就業的省屬高校畢業生;
6.工作單位為私營企業;
7.在我省經濟相對發達的貴陽市六城區(南明區、雲巖區、烏當區、白雲區、花溪區、觀山湖區),遵義市兩城區(匯川區、紅花崗區),以及貴安新區和縣級開發區、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新區、園區等,大學城、職教城等屬縣級及以上的直管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8.艱苦行業非壹線工作的文職人員(會計、辦公室人員、記者、銷售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