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壹式兩份,由居委會蓋章簽字,本人簽字(碳素筆)。
2.學生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戶口本(本人和借款人戶口本只需出示,無需復印件)。
4.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學生持學生證)。
再次申請貸款的學生
1.打印《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申請表》,壹式兩份簽字。
2.學生證復印件(壹份)
3.學生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
註意:
1.貸款申請表必須完整無誤,並由借款人簽字蓋章。
2.填寫各類文件時必須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不允許使用圓珠筆或鉛筆。
3.借款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真實、合法、有效。
4.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真實、合法、有效。
5.* * *借款人符合貸款條件。
6.申請表和借款合同中各單位的公章不得加蓋,公章必須清晰完整。
簽合同
借款合同壹式四份。借款合同上的所有簽名和日期必須完整、齊全,蓋章必須完整、清晰。手印按在名字的最後壹個字上。
簽訂合同後
借款學生憑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受理證明(含驗證碼)向高校申報;高校學生資助中心老師根據受理憑證,登錄學生貸款信息管理系統,輸入並確認驗證碼和未還金額;電子合同回執由縣(區)資助中心老師在系統上確認後生效。無需打印紙質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