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債務人的繼承人放棄繼承,辦理房貸的銀行需要根據合同向法院起訴債務人的繼承人。法院判決生效後,將拍賣抵押房產,償還銀行貸款和訴訟費,其余返還繼承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物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清償債務或者將轉讓所得價款提前交存抵押權人。轉讓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遺囑或者全體合法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等材料。,也可提交公證材料或有效法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