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對象:貸款申請人必須是在職職工,且貸款前個人和所在單位均已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含鐵路、電力、油田系統職工)。
2 .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貸款申請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
(2)夫妻雙方至少有壹方在德州市行政區域內有常住戶口;
(三)具有在德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的合法合同及相關證明材料,且合同簽訂時間在壹年以內;
(4)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貸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時無未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無其他可能影響還款能力的債務;
(6)信用狀況良好,貸款申請人及配偶信用狀況符合《德州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7)采用德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二、公積金貸款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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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貸款申請人及配偶存款所在地、購房所在地、戶籍所在地的城市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
3.借款人持上述證明及(4)中的其他貸款資料向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貸款受理窗口提出貸款申請,貸款受理人員進行初審,看是否符合貸款條件。
4.對符合貸款條件的職工,由貸款受理人員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賬戶異地開戶申請表》,提交業務窗口辦理開戶。
5.開戶成功後,貸款受理人員會打印《住房公積金貸款預審通知書》。
6.貸款申請人應填寫《個人住房貸款審批表》,提供貸款所需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並辦理抵押手續。
7.貸款受理人員將貸款信息輸入審批人員進行審批。
8.受委托銀行根據貸款通知書與借款人及配偶簽訂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三、德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n 4690055/c 2222984/content .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