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貸款期間不能換銀行,但是可以把房子轉按揭給其他人:
1、找到新銀行,尋找壹家可以為房貸給出更大利率優惠的接收銀行。
2、帶齊申請材料,包括原來的借款合同、購房合同、房產證復印件(無復印件也可)、身份證原件、收入證明、還款記錄(壹般是供銀行扣月供的存折復印件),到接收銀行網點填寫“轉按揭”申請表。
3、信用查詢,申請後,欲“轉按揭”者須授權接收銀行進行“個人信用檔案”查詢。
4、記錄要良好,若申請者個人信用記錄中沒有惡意拖欠貸款的記錄,接收銀行壹般會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轉按揭”的決定,同時會電話通知申請人;若個人信用記錄中有拖欠貸款或刷爆信用卡的記錄,接收銀行可能會拒絕接收“轉按揭”。
5、提前還完款,獲得接收銀行認可後,向原來的貸款發放銀行申請提前全額還貸。由於許多銀行要求“提前全額還貸”須提前壹個星期申請,所以此過程大約需要半個月。
6、簽訂新合同,向原貸款發放銀行提前全額還貸並拿回抵押的房產證後,到接收銀行網點簽訂新的個人房屋抵押貸款合同。
7、重新辦抵押,拿著房產證、全額還款證明(由原貸款銀行出具)、與接收銀行簽訂的個人房屋抵押貸款合同,到各房屋所在地房屋抵押登記部門(壹般在房交所),先辦理解押手續,後辦理新的抵押手續。
8、手續交銀行,將房產證、解押手續、抵押手續交給接收銀行。
二、轉按揭
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簡單說就是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二手房市場存在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兩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