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工作職責:
1、公布經營貸款的種類、期限、利率、條件,提供咨詢服務;
2、指導填寫借款申請書,幫助辦理貸款申請及其他業務;
3、協助有關人員和部門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定;
4、調查借款人的合法性等因素,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情況,測定貸款風險度;
5、回復貸款申請,簽訂借款、保證合同或辦理公證手續;
6、發放貸款,追蹤調查、檢查借款人執行合同及經營情況;
7、發送還本付息通知單,敦促借款人還付借款;發送催收通知單,催收逾期貸款本息;
8、收集有關資料,協助有關部門起訴未落實還本付息的借款人;
9、建立和完善貸款質量保全制度,分類、登記、考核、催收不良貸款,及時核銷呆賬貸款;
10、協助辦理商業匯票的承兌、貼現和再貼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