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主體的風險
委托中介購房的話,購房人無法了解房屋的售賣者的真實身份,可能產生糾紛。
2、交易房屋的風險
委托中介購房的話,購房者可能無法掌握房屋信息,用於交易的房屋為是否為違章建築或已被列入拆遷範圍,房屋的權屬是否有爭議,房屋是否已抵押,並且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等等,有可能會產生糾紛。
3、交易合同的風險
當購房者簽署中介買房貸款委托合同時,如果雙方對權利義務約定不明,或者合同條款簽訂不明確,那麽其中壹方的權益就容易受到損害,這時就容易產生糾紛。
委托貸款簡單說就是壹方向另壹方貸款,委托第三方(商業銀行)進行管理。這種貸款方式,商業銀行不需要承擔貸款損失的風險,只需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處理貸款業務就可以了。
委托貸款是指信托機構按委托人指定要求所發放的貸款。這種貸款的資金來源是特約信托存款,貸款的對象、數量和用途均由委托人決定,信托機構只負責辦理貸款的審查發放、監督使用、到期收回和計收利息等事項,不負盈虧責任。信托機構只按契約規定收取壹定的手續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