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概念不同
1、貸款證明人 壹般是民間貸款中,親戚之間、朋友之間借款,為了提高信任度,會邀請沒有直接利益關系的第三方作為見證人,萬壹以後發現借貸糾紛,可以作為證明人上法庭,實際生活中會邀請鄰居或者周圍認識的人作為證明人。 2、貸款擔保人 與證明人不同,擔保人的責任大很多,需要參與到借款關系中,雖然並不會獲取利息,但是要承擔還款連帶責任。作為擔保人,需要在借款合同上簽字,有必要的話還要驗資,銀行會審核擔保人的資質,如果不符合要求,是不能作為擔保人的。二、承擔責任不同
1、貸款證明人 不需要承擔額外的責任,就算借款人以後拒不還款,債權人也無法要求證明人還款,不過萬壹發生民事糾紛,證明人作為證人,必須對自己的證詞負責,如果提供虛假證詞,會要承擔法律責任。 2、貸款擔保人 當貸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擔保人則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承擔貸款償還義務,擔保責任分為壹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在簽訂貸款前,要看清楚屬於什麽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