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的重要法律文件。填寫不能有不規範的地方,否則縣級金援辦和國家開發銀行審核不通過。
不合格的收據必須由資助辦重新開具,然後由學生家長到當地資助辦領取,郵寄給學生和學校進行確認和回復。收據不合格將直接導致貸款審核發放延遲三個月左右,嚴重影響貸款發放。
信息確認的註意事項:
(1)高校必須嚴格核查老學員在校期間是否獲得過大學生助學貸款。學生本學年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允許再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即不予確認收款。
(2)“學生拖欠學費和住宿費”高校如實填寫學生入學時實際需要繳納的全部學費和住宿費,不含雜費。註意數字大寫的規範表達和書寫。
(3)“借款學生簽名”此處學生必須自己簽名,並寫下簽名日的日期。
(4)“學校印章”高校在蓋章前應檢查上述內容是否填寫。只有核對無誤後,他們才能加蓋學校公章進行確認,並寫上蓋章當天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