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貸款的,須同時具備以下的條件: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個人貸款需要的手續有:借款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戶口本;個人的工作證;工資條;征信報告;彎世資產評估報告(抵押貸款時需要);擔保人的個人資料(擔保貸款時需要)。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壹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埋腔肢件:
(壹)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 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壹)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圓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