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理由:合同約定因開發商未落實抵押貸款銀行、未及時提交抵押貸款材料導致銀行抵押貸款無法辦理,導致雙方合同無法履行,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根據合同約定或合同法,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退還首付款,並可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銀行原因:銀行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額度減少或無法辦理的,雙方壹般會有補充合同或協議,約定由買方選擇,或買方在壹定期限內支付購房款,或買方有權解除合同;逾期不支付房款,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對於二手房交易的客戶,因為買賣雙方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交了首付,辦理了過戶手續,但是銀行貸款遲遲不還。我們做什麽呢
這種情況要根據情況處理:如果貸款已經通過銀行審批,買賣雙方只能耐心等待貸款;如果貸款沒有批下來,買賣雙方可以協商如何支付尾款。如果買方確實無法支付尾款,只能依據合同相關條款解除合同。
買受人原因:合同約定因買受人原因無法辦理銀行按揭,或無法及時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或虛假,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追究買受人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