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借款人家庭穩定收入的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購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準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及估價證明;擔保人同意擔保的書面意見及擔保人的資信證明;
(五)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和貸款金額的證明;
(六)經辦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中國農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
(1)借款人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居住證明);
(二)借款人家庭穩定收入的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購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準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及估價證明;擔保人同意擔保的書面意見及擔保人的資信證明;
(五)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和貸款金額的證明;
(六)經辦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