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費:申請貸款金額的3‰。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住房公積金貸款,不收取律師費;但如果是組合貸款,商業貸款按3‰收取。
2.公證費:如果需要對房屋進行公證,要交壹定比例的公證費。公證費的標準壹般為200元至400元,或按公證處的標準收取。
3.保險費:有兩種形式,目前壹般采用以下1)形式。
1)抵押加連帶責任保證:保險費=房款x年保險費率x折算現值系數。
2)按揭加購房綜合保險由房屋保險和人身保險組成:
①住房保險=貸款金額x年保險費率x折算現值系數
②人身險=貸款金額x(主險費率x失業保險金)
溫馨提示:律師費、公證費不是必要的費用,但由於上述手續復雜,大部分購房者委托開發商、律師事務所或其他中介機構統壹辦理。如果不需要委托代理、公證,就不需要交這兩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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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承擔違約責任取決於合同:
(1)合同中約定因未及時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不實導致無法辦理銀行按揭,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追究購房者的違約責任。
(二)合同中約定因開發商未落實抵押貸款銀行、未及時提交抵押貸款材料導致銀行抵押貸款無法辦理,導致雙方合同無法履行,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買受人有權依據合同約定或合同法解除合同,並可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3)銀行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金額減少或因銀行原因無法辦理的,雙方壹般會有補充合同或協議,約定由買方選擇,或買方在壹定期限內支付購房款,或買方有權解除合同;逾期不支付房款,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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