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遷入人的戶口卡;
2、 本人身份證;
3、 戶口遷移證;
4、 近期壹寸免冠黑白正面照片2張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工作程序
1、遷入人向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2、由中心向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遷入地的詳細地址;
3、遷入人到原戶籍所在地辦妥戶口遷出手續後,交與中 心戶籍員辦理集體戶口落戶手續。
(二)辦理外省市戶口遷入本市須知須提供材料
1、 遷入人的身份證;
2、 戶口遷移證;
3、 準予遷入證明(由北京市公安局及其下屬各分局開具的入戶證明;
4、 近期壹寸免冠黑白正面大頭照片2張;
5、 應屆畢業生持報到證。
辦理外省市戶口遷入本市的工作程序
1、確認檔案已存入中心;
2、審核上述材料;
3、辦理遷入相關手續。
《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我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而且由於落戶地的不同,具體辦理程序也略有差別。因此建議公民在辦理有關戶口遷移手續時,查詢當地戶口登記機關提供的有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