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買房的新房貸款等房產證下來後,會加蓋房產局的抵押登記章。妳自己還拿著房產證。妳還貸的時候房產局會在旁邊蓋註銷抵押章。壹般來說,房產證不需要壓在銀行。如果有貸款,可以有其他物品的證明作為抵押。至於優惠,關鍵是看妳所在的銀行能不能給妳優惠。建議妳去有存款的銀行。而且,土地證是壹部分。正常的房子有兩個證,房產證和土地證。其他證書是土地證書的組成部分。如果貸款了,就應該由銀行保管。如果壹次付清,就有兩個完整的證書。
另外,按揭貸款是指購房者向銀行提交按揭貸款申請,並提供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保證書等合法證件。經審查合格後,銀行承諾向買受人發放貸款,並根據買受人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買受人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貸款資金直接轉入銷售單位的賬戶。所以不同的銀行有不同的規定。有的銀行要辦房產證,但有的銀行房產證是還給借款人的。但銀行和借款人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均已在登記部門完成抵押登記手續。所以房產證不管是誰的,都是托管的。貸款未還清前,銀行和登記部門不予放行,托管的房屋不能買賣、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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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交易所需的材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和戶口本。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需提供未婚證明,離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婚後未再婚)。
3.已婚的,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證明)。
5.房地產產權證。
6.擔保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