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貸款未結清房產的具體操作:
1.再抵押:
二手房買賣中流行的最簡單直接的方法是將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並申請個人住房貸款以改變貸款期限、改變借款人或改變抵押物。然而,北京等壹些城市已於2007年底暫停二手房交易的轉按揭業務。據我所知,這次停止再融資的主要目的是控制銀行的潛在風險,擠出房地產和股市泡沫。不過,據業內專家分析,轉按揭業務應該不會被永久叫停。因此,我建議在考慮出售有未償還貸款的房產之前,在當地銀行碰碰運氣。
2.用買方的首付款還清剩余貸款:
這是目前二手房交易中應用最廣泛的模式。這種方法適用於原業主貸款金額較低或大量還款後剩余貸款金額較小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方會認可房產總營業額30%至40%的首付款,賣方可以使用買方的首付款還清剩余貸款,然後取消房產的抵押登記並進行下壹筆交易。
3.使用銀行貸款償還剩余貸款:
如果賣方想在出售房產之前還清貸款,或者買方持樂觀態度但不願意購買未償還貸款的房產,可以采用這種方法。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才能申請貸款。通過這種方式,房主可以通過抵押貸款向銀行借出壹定數量的資金來償還他想要出售的房地產貸款,從而有助於交易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