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196條至第211條。
2、《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22條。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問題的批復》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法[2011]336號)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幹問題的規定》
6、借款合同無效的法律規定,主要包括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第61條規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四)項,《非法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最高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解答》(法[經]發[1990]27號)等等。
7、《關於企業相互借貸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約定利息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裁決問題的解答》(法復[1996]2號1996年3月25日)
8、《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法復[1996]15號)
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確認企業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有關保證合同效力問題的通知》
10、《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法律效力問題的批復法釋(1999)7號》
1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借款合同當事人未經保證人同意達成新的《財產抵押還款協議》被確認無效後,保證人是否繼續承擔擔保責任的請示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