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刑法》第壹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 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壹)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貸款詐 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 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