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1、提出申請。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單位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2、銀行進行資信調查及貸款審批;
3、借款人帶上相關資料到銀行辦理借款合同簽訂手續;
4、辦理房屋財產保險及抵押登記手續;
5、貸款劃撥;
6、貸款回收;
7、貸款結清註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