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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上沒有貸款人的名字。合同有效嗎?

借款合同上沒有貸款人的名字,合同尚未生效。因為壹份合同壹般是在所有當事人簽字、蓋章或按手印時才成立,當事人可以在協商後加上貸款人的名字或訂立新的借款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第543條

當事人協商壹致的,可以變更合同。

第544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內容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第667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貸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668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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