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貸款合同到期後,借款人應按時償還貸款。如果暫時無力還款的,尚可支付貸款利息的,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展期。逾期還款的,出借人會依法向借款人催收到期貸款,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出借人有權向法院起訴,申請法院采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如果貸款合同有抵押物的,出借人有權行使抵押權。出借人有權要求借款人賠償逾期還款造成的損失,包括不限於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等。最後提醒,貸款到期後,應及時按約償還貸款,如果逾期違約,被錄入全國征信系統的,可能會嚴重影響以後向銀行等信貸機構的貸款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壹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