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擔保的主要目的是貸款擔保是擔保機構為借貸雙方提供的第三方擔保。擔保機構保證在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本息時,負責支付借款人未償還的應付本息。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09條
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可以約定變更抵押順序和所擔保的債權數額。但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權的變更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債務人以自有財產抵押,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抵押順序或者變更抵押的,其他保證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權益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但其他保證人承諾仍提供保證的除外。
第407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開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壹並轉讓,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貸款擔保人需要承擔什麽責任?
貸款擔保人的責任如下:
1.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這是壹般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未約定保證方式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壹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2.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