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通過法院解除;
2、可以通過仲裁機構解除。
被騙簽的貸款合同屬於可撤銷合同。
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情形如下:
1、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2、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3、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6、違背公序良俗的。
綜上所述,簽貸款合同是非常嚴肅認真的,正常情況下放貸機構也會對貸款人的相關信息進行審查,向正規的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的話,在簽貸款合同的過程中,不可能存在上當受騙的這種情形,壹般都是誰借貸誰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八條
壹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壹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五十條
壹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