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壹家4s店打錯賣車廣告,誤把“12.98萬元”寫成“12,98元”在這期間壹位大爺拿13元強行買車,女員工當場被氣哭。本來很多吃瓜群眾還以為這事有很多看點,也許後續還會發生點什麽,結果被店家證實大爺13元買車實際是在拍網劇,這可讓不少人頗為掃興,同時很多人也應該意識到國家應該加大對虛假營銷的炒作,才能避免這種現象的再次發生。
雖然在這件事發生後,秦皇島市場監管局立馬發布通告,讓該企業立馬停止這種營銷手段,並已介入調查。但不得不說,在這之前市監局的做法也很讓人不滿,本來下午按12,98元賣,市監局這時還不讓店家賣,怕店家給賠了。我想說這事得虧是壹種營銷手段,要是真的事件,妳市監局這麽做,把老人放哪兒去了,店家的利益需要維護,老人的權益就不該維護了?這是什麽道理?
不得不說,市監局在這方面做事有點欠缺,但對於店家這種欺騙公眾營銷手段更可恨,必須給予其打擊。在這方面,國家首先要做到形成其長效機制,即長期堅持不懈的進行打擊。其次各部門之間要通力合作,壹起作戰。最後遇到這種事要嚴厲打擊,絕對不能姑息縱容,而且對於消費者也應該增強這方面的意識,防止上當受騙。
每個消費者的權益都應該得到保護,對於這些虛假營銷必須呈嚴厲打擊的態度,不然受傷害的始終是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