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家助學貸款:
1、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采取的壹項重大措施。
2、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同給予銀行壹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申請方式:
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大學新生開學之前時候可以申請,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采取壹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
三、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2、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四、審查審批: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擴展資料:
壹、還款操作:
1、借款學生在辦理畢業手續時,應與銀行確認助學貸款還款計劃。畢業1年內,可以向銀行提出壹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助學貸款還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種方式,可以壹次或多次提前還貸。如大學生選擇提前還貸,經辦銀行不得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