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政府補貼,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共同運作,幫助高校家庭貧困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時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1.申請人和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職高專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並符合下列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國籍且年滿16周歲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征得其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4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規行為;
⑤努力學習,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2.申請材料:
新學年開始後,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需要以下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同意申請貸款的書面意見);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3.申請金額
全日制本科生原則上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0元。
4.放款核準
學校學生資助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檢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學生貸款申請的最終審批。
5.放款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壹次申請、壹次授信、分期付款的形式,即學生可以壹次性與銀行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會分年發放。在壹個學年內,銀行應壹次性提供學費和住宿費貸款。
6.貸款利息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為準。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貼息,畢業後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