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1.個人及其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壹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須不低於總房價的30%。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流程:
1.貸款人準備相關材料,在銀行填寫貸款申請,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收到申請後,應對資料進行確認和審核;
3.審核後,貸款銀行與貸款人聯系,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貸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1住建部會同各部門正在研究修改公積金條例,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部分城市出臺措施,允許患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應急。2014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強制機構擔保,減輕貸款職工負擔。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低於5%,不高於12%。200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以壹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為基準,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18年9月7日,北京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每年可貸65438+萬元,12年最高可貸1.2萬元。2019年10月23日19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未提交紙質提取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