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貸金額的計算:貸款金額=(借款人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還款能力系數+借款人月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12×貸款期限。
其中,借款人月住房公積金平均繳存基數和借款人月住房公積金平均繳存總額取第四條第(二)項規定的平均月數,還款能力系數為0.15。
如果該人員為同壹借款人,貸款金額=該人員月薪×還款能力系數×12×貸款年限。
按照等額本息還款法,借款人申請貸款的金額、期限和適用利率不得超過其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的50%。
數據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