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客戶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的出口商,在需要融資時,我們可以為客戶提供基於原信用證的裝運前融資,主要用於支付生產或采購信用證項下產品的費用及其他輔助費用。1.企業在當地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核算,有進出口權,在銀行有人民幣賬戶或外匯賬戶。
2.出口商應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財務狀況良好,有貸款證明,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
3.申請打包貸款的出口商應為信用證的受益人,並已從相關部門獲得信用證項下貨物出口所需的全部批準文件。
4.信用證應該是不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信用證的結算不能改為電匯或托收等其他結算方式,開證行應該是有實力的大銀行。
信用證的條款應該與簽訂的合同基本壹致。
6.最好再找壹家企業提供擔保或者提供抵押物。
7.出口貨物應在出口商的經營範圍內。
8.信用證簽發國的政治局勢穩定。
9.如果信用證指定了議付行,打包貸款應在議付行辦理。
10.信用證類型不能是:可撤銷信用證、可轉讓信用證、備用信用證、支付信用證等。
11.遠期信用證不能超過90天。1.收到信用證後,出口商向我行申請打包貸款。
2.出口商應向銀行提供最近的財務報表、營業執照等資料。
3.出口商將信用證原件留在我們銀行作為抵押,獲得了我們的貸款。
(1)可以解除妳備貨前資金不足的擔心;
(2)使妳能以小資本做大生意。1.打包貸款的申請人應是本信用證的受益人;
2.當融資需求可以通過打包貸款解決,可以通過壹般流動資金貸款滿足時,應優先考慮打包貸款;
3.打包貸款只能用於本信用證項下購買、生產或流通出口商品的資金需求;
4.信用證規定允許分批裝運的,除非申請人需要壹次性分批采購、使用、生產和裝運,否則應根據申請人分批裝運的計劃分批發放貸款,以監控貸款的使用和償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