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審查風險
貸款風險的出現往往始於貸款審核階段。基於司法實踐中的糾紛,我們可以看到,貸款審查階段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幾個環節。
(1)審查內容遺漏了銀行的貸款審查人員,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壹項細致的工作,需要調查人員對貸款主體的資質、資格、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調查和考察。
(2)在實踐中,壹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貸款審查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缺乏盡職調查,因此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行為,容易造成信用風險。
(3)很多錯誤的判斷都是因為銀行沒有聽取專家對相關內容的意見,或者是專業人士做出專業的判斷。在貸款審查過程中,不僅要查清事實,還要從法律、財務等方面對相關事實做出專業判斷。在實踐中,大多數貸款審查過程並不十分嚴格和到位。
二、貸款程序:
1,貸款申請。借款人向當地銀行申請貸款。除申請農村小額貸款外,申請其他類型貸款時還需提供相關資料。
2.信用等級評估。銀行評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級。
3.貸款調查。銀行調查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盈利能力。
4.貸款審批。銀行應當按照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審批貸款。
5.簽合同。銀行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
6.貸款發放。銀行根據貸款合同按期發放貸款。
7.貸後檢查。銀行對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和經營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檢查。
8.貸款償還。貸款到期時,借款人應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展期,應在貸款到期日前向銀行提出展期申請,由銀行決定是否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