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成為基層勞動保障協理員的條件:
1、四級:
(1)經四級勞動保障協理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兩年以上。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含同等學歷)。
2、三級:
(1)取得四級勞動保障協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三級勞動保障協理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
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四級勞動保障協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兩年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相關職業工作1年以上。
成為基層勞動保障協理員職責:
1、經常走訪下崗失業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家庭。
2、準確掌握社區內下崗失業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
3、創辦社區就業實體。
4、協助做好城鎮失業人員的失業登記工作。
5、受理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和小額擔保貸款的申請,促進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
6、開展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7、負責社區內勞動保障相關基礎數據的采集和傳遞,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統計和其他勞動保障統計工作。
8、承擔上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街道(鎮)勞動保障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用人單位的陳述、申辯;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決定,應當告知用人單位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