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建房屋設計合理,可上市交易,流動性強,可抵押;
2、建設用地必須通過有償出讓方式取得,且借款人是國有土地使用權人;
3.所建房屋已獲得相關部門的批準,手續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4.借款人(建設方)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建設文件;
5.借款人已付清全部土地款,並取得土地付款憑證;
6、自建住房建設項目預算和項目建設進度;
7.所建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
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
1.開發商向貸款銀行提出按揭貸款合作意向;
2.貸款銀行對開發商的開發項目、施工資質、信用等級、負責人品行、企業社會商譽、技術實力、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等進行調查,與符合條件的開發商簽訂抵押貸款合作協議;
3.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按合同要求支付所需首付款;
4.購房人自自願付款還清之日起七日內,提供符合抵押銀行要求的材料,直接向開發商合作銀行申請抵押貸款。具體包括: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用)、購房首付款收據、身份證、結婚證、收入證明以及銀行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5.貸款銀行對購房人情況、手續等各方面進行調查審核,與符合基本條件的購房人(包括購房人配偶)辦理前期手續,包括貸款申請書、* * * *還款單、承諾書、談話記錄、借款合同、借據等。然後購房人在貸款銀行開立存款賬戶或銀行卡,銀行上報上級銀行審批;
6.申請審批期限壹般在7天以內。對於逾期的,市場部應及時與銀行聯系,了解情況,解決問題,積極協助購房人完成貸款,並及時與抵押銀行簽訂階段性擔保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