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權人收取的孳息,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1,收取水果的費用;
2.主債權利息;
3.主債權。
第二,水果和興趣的區別
1,定義不同。孳息是指源於原物的物或利益,換言之,民事主體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物質利益。利息是指貨幣持有者(債權人)因貸出貨幣或貨幣資本而從借款者(債務人)處獲得的報酬。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和各種債券產生的利息。
2.分類不壹樣。利息按銀行業務性質可分為兩種:銀行應收利息和銀行應付利息。孳息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果實是指從事物的自然屬性中獲得的利益,如果樹的果實、雌性動物產下的幼畜、母雞及其蛋等。法定孳息是指因法律關系而取得的收入。
3.因素不壹樣。利息是指當貸款人把錢借出去的時候,相當於延緩了消費品的消費。根據時間偏好原則,消費者會偏好當前商品而非未來商品,因此自由市場會出現正利率。孳息是民事主體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物質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21條,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