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提出,階段性增加住房公積金資金規模,大幅縮短公積金貸款等待時間;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放寬符合人才金融政策第三十七條的帶薪員工和人才群體申請貸款的條件;明確農村住房和集體產權住房不再計入現有住房數量計算;制定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管理規定。
第三十七條“人才金融政策”是指2019年2月2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聞辦組織的《進壹步加強新形勢下吸引人才工作的若幹措施》。
優化調整人才購房補貼政策。適當調整完善淄博市符合“人才金融37條”的人才群體住房補貼政策和標準;擴大人才公寓受眾,給予高校畢業生壹定的購房和租賃優惠。《人才金融政策》第三十七條涉及的住房補貼政策顯示,政策覆蓋人群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和急需緊缺高端人才。
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家庭給予補貼。符合國家生育二孩和三孩政策的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可根據住房面積和生育數量給予壹定的住房補貼;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對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自願參與實施優惠購房,並在銷售商品房時明示或告知購房人。
實施階段性住房補貼。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在2024年6月65438+2月31日前繳納契稅的,給予已繳納契稅總額50%的住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