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享受房屋貸款專項扣除。這裏所說的房屋貸款專項扣除是指,納稅人每年可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額外扣除其本人或配偶名下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和本金還款總額的壹定比例。目前,房屋貸款專項扣除比例原則上為1%,即納稅人可以將其本人或配偶名下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和本金還款總額的1%作為專項扣除。但如果實際情況需要,該比例可適當調整。值得註意的是,納稅人享受房屋貸款專項扣除時,應當滿足以下條件:1、房屋為首套;2、貸款為商業性貸款;3、貸款期限在5年及以上。
如果我本人和配偶名下分別有壹套住房均有貸款,是否可以同時享受兩套住房的專項扣除?按照當前政策,每個納稅人僅能選擇其本人或配偶名下的壹套住房進行專項扣除。如果本人和配偶名下均有首套住房並且均有商業性貸款,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中壹套進行專項扣除。
房屋貸款專項扣除是納稅人享受的壹項優惠政策。目前的規定是,房屋貸款專項扣除比例原則上為1%。如果納稅人名下有多套住房均有貸款,僅能選擇其中壹套進行專項扣除。此外,納稅人享受房屋貸款專項扣除還需滿足壹些條件,包括房屋為首套、貸款為商業性貸款、貸款期限在5年及以上等。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六條 房屋貸款利息和本金還款總額,按照每納稅年度以不超過1%的比例確定可扣除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