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重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貸款前已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的收入,有能力和意願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三)個人信用信息狀況良好,符合中央征信中心的要求。借款人或配偶任何壹方的貸款或信用卡在近兩年內連續3期(含3期)以上逾期且累計6期(含6期)以上的,壹次性償還貸款,拖欠貸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且貸款或信用卡當前狀態為逾期的, 且在資金提取、貸款和貸後還款過程中存在失信行為,以及通過其他方式確認的嚴重失信行為,原則上不予追究。
(四)在本市城鎮有購買二手住房的真實交易,並有合法有效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5)所購房屋已取得房地產權證(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自由交易;
(6)該房屋已完成房屋價值評估手續;
(七)同意用所購房屋作為貸款抵押擔保;
(八)已與賣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且有不低於所購房屋價款20%(含)的房款;
(9)貸款申請人夫妻之間不存在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余額;
(十)住房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