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其他情況,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40萬元。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且所購房產為期房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80%;所購房屋為二手房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所購房屋總價的60%。?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家庭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70%;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使用公積金貸款兩次或之前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家庭,暫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擴展數據:
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公積金貸款需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
2.規定的首付已經交了,首付+貸款金額=總房款,房款還沒交;
3.借款人開立繳存賬戶後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且最近連續4個月以上未繳存;
4、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無未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大額債務。
鄭州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