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確實可以用於跨省購房。職工在滿足壹定條件下,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或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這些條件包括購房合同、協議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此外,還包括退休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證明、未就業證明、出境定居證明、戶口遷移證明、購房貸款合同、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等。在異地購房時,需要符合當地的購房政策,並且征信和收入需經過考核,購房資料要準備齊全,同時在異地具有抵押物或擔保人,銀行才會發放貸款。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租賃住房;
4、退休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5、連續失業壹年以上並未就業;
6、戶口遷出當地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7、公積金賬戶內的存款余額超過購房首付款的,可以提取超過部分;
8、其他依法應當提取的情形。
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跨省購房,但需要滿足壹定條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符合當地購房政策,經過征信和收入考核,準備齊全購房資料,並具備抵押物或擔保人才能獲得銀行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