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2065438年7月1日起,全國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操作細則》的要求,通過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認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自即日起使用。
二、住房公積金的性質和特點
在保障方面,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為職工更快更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互助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建立和形成住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住房公積金在資金上為無房職工提供幫助,體現了住房公積金對職工的互助性;長期來看,每個城鎮職工從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解除勞動關系時止,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繳納職工補貼住房公積金。普遍性,城鎮職工,無論工作單位性質、家庭收入、是否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
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購房款時,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向受委托銀行進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兩筆貸款構成組合貸款。組合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由管理中心審批,商業貸款由受托銀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