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同時申請商業貸款,即申請組合貸款,用商業貸款額度補充不足部分;
2.盡量提高房子的首付,以降低貸款額度;
3.可以找同樣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配偶、父母等直系親屬壹起申請公積金貸款;
4.直接放棄公積金貸款,轉而申請商業貸款,然後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用來抵房貸。
使用公積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職工自購住房,需要有購房時簽訂的合同或協議;
2、申請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需具備土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等文件;
3、翻建或大修自住房的,需有規劃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4.對於退休職工,需提供退休證明;
5、對於喪失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公積金壹般指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