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全國操作細則》的要求,通過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年利率為4.5%,員工可以通過辦理每月提取公積金的方式使用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及時償還貸款。有兩種具體情況:
1.當員工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大於每月還款額時,將直接從公積金賬戶中扣除。
2.當員工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少於每月還款額時,將從指定的銀行賬戶中扣除。當公積金賬戶余額積累到足夠還款時,會在當月從公積金賬戶中扣除,銀行賬戶不會動。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購買自住住房時,以所購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第三方為其貸款提供擔保並承擔連帶還本付息責任,申請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的住房貸款。
按照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新建商品房、房改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