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郝的描述,公安局經過壹番查詢,發現他所說的項目都沒有開展,他所說的大老板也沒有找到。後來,他們把這個劉叫到公安局。劉初來乍到,對這個騙局壹壹否認。公安局的人拿出這個鐵證,他也沒辦法,只好承認了。原來他和郝是在壹家房產中介認識的。起初,他去郝工作的房產中介公司辦理按揭貸款。過了壹段時間,兩人就很熟了。
當初,劉並沒有說什麽投資的事情。兩人越來越熟,他開始和郝談投資,說要投資壹個酒吧。他有壹個大老板,項目非常穩定。每年都有幾十萬的回報。說只要有成本,回報就很高。郝對這個劉深信不疑,不僅拿出所有積蓄,還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貸款。在這兩年裏,郝不僅沒有拿回本金,也沒有得到壹分錢的回報。
其實這個所謂的大老板是劉演的,他把騙來的錢都花在酒吧和打賞主播上了。這時,郝意識到了,但為時已晚。騙子之所以能得逞,不僅僅是因為騙術高明,更是因為被騙的人貪小便宜。如果他們不貪圖小便宜,根本不會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