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用途有七個。分別是: 1、公積金可用於購房。不貸款購房可壹次性提取,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用於首付;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公積金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2、公積金可用於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3、公積金可用於租房。可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支付市場租房房租; 4、公積金可用於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購房。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5、公積金可用於銷戶提取全部住房公積金余額; 6、公積金可納入低保或特困範圍的可用於提取使用; 7、公積金可用於治療重大疾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1年內,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法律客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