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 只能用兩次。 住房公積金貸款 只能申請兩次用於購買自住住房。如果是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那麽將兩人的使用次數合計計算或其中壹人使用次數已達到兩次使用標準的,第三次貸款將不予受理。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借款人申請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 住房公積金 六個月以上; 2、 購房 首期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3、能夠落實 貸款擔保 ; 4、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有產人均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 債務 ,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法律客觀:《湘西自治州 住房公積金 異地 個人住房貸款 實施辦法(試行)》第二條 申請條件: 壹、所購住房的 購房 人或 不動產權 利人為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 二、所購住房屬州中心 按揭貸款 樓盤或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三、只接受2次內的 貸款申請 ,即在我州或繳存城市均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僅有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貸款已經還清,其中,貸款記錄分別按州中心業務系統和繳存城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繳存城市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以下簡稱《繳存使用證明》)確定; 四、符合中心申請貸款的現行規定。